养老机构和校园是控烟工作的关键阵地

2026年是第 39 个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英文主题为“Unmasking the appeal – countering nicotine and tobacco addiction”,译成中文是“揭穿诱惑——应对尼古丁与烟草成瘾”,旨在揭露烟草行业如何通过营销手段吸引新一代吸a烟者,特别是青少年,并强调尼古丁的成瘾危害。我国的宣传主题是“青春无烟,未来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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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在深圳举行第39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深圳市控烟办印发了深圳控烟“七有”模式(有立法、有执法、有标准、有科技、有宣传、有响应、有共建)的手册,向全国推介深圳控烟12年的经验和“打法”。调查显示,深圳15岁及以上人群的吸烟率早在2024年已降至17.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提前实现了“健康中国2030”的控烟目标。深圳市控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的控烟工作离不开年轻群体的推动。深圳市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仅32.5岁,在年轻群体带动下,深圳市民对无烟法规的支持率在2024年已升至93%。在深圳,控烟正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局面。作为“志愿者之城”,深圳组建了近9700人的红马甲控烟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控烟的宣传、督导,累计服务超18万小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积极融入控烟链条,深圳创建了无烟家庭、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党政机关,并计划延伸到无烟口岸、高铁站台,坪山区马峦街道等基层单位还探索了无烟街道、控烟电子眼等新形式。全民合力之下,无烟的环境在不断扩大,吸烟的地盘在不断缩小,深圳控烟形成了“市民投诉、义工督查、部门执法、基层治理、考核评价”的闭环,控烟工作不断从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延伸。

‌5月15日,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在北京举办了以“青春无烟,未来无限”为主题的媒体沟通会。会议介绍,近年来协会围绕青少年无烟环境建设、控烟与健康人才培养、控烟护肺融合、科普传播创新等方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其中,“无烟的家,更多的爱”项目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120多万个家庭,76%的参与家庭实现家长戒烟,有效保护了孩子远离二手烟危害。同时,以“共建无烟中国、守护健康未来”为主题的无烟单位倡议活动,已获得数千家单位积极响应,“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交共识正在加速形成,3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加入“无烟协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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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控烟与健康工作将聚焦无烟校园建设与医疗机构戒烟门诊规范化两大重点场景,全面筑牢青少年与全民健康防线。控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是“一老一少”,养老机构和校园是控烟工作的关键阵地。要把校园作为青少年控烟与健康核心阵地,严控烟草、电子烟等危害源头进入校园。下一步,协会还将拓展无烟养老机构、宾馆、餐饮场所、景区等公共场所,并加快相关场景的标准立项工作。在戒烟服务方面,协会将推出整合门诊干预、心理行为干预、中医药戒烟、智能化数字服务的标准化“戒烟服务包”,推动服务下沉社区、统一标准,切实提升戒烟服务的可及性与成功率。同时,持续深化“控烟护肺·一扫双筛”模式,依托移动CT可视化筛查强化健康警示,打造筛查、科普、戒烟一体化服务闭环,进一步降低烟草相关疾病负担。在无烟环境建设方面,协会将加快出台并发布无烟校园建设标准、医疗机构门诊简短戒烟干预工作标准等多项规范。标准出台后,协会将指导全国各单位落地执行,从试点示范、培训赋能、督导评估三个维度全方位推动无烟校园建设和戒烟门诊规范。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卫健委官网公布了数则答复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关于建议的函,其中透露《控烟条例》修订已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修订初稿。修订目标包括: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对控烟监管和执法体制进行明确;履行公约义务,扩大禁止吸烟范围,遵循“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室外场所部分禁烟”的原则,扩大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实现由“罚个人”到“罚场所”的监管思路转变,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处罚程序,缩短处罚时间,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完善监管机制,将“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纳入监管范围,增加控烟服务规定,推动控烟工作由“重监管”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变。此外,广州市卫健委还提到要加强控烟巡查执法,具体包括: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继续加强对禁烟场所控烟巡查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吸烟行为;聚焦重点人群(青少年)开展精准控烟科普,持续深化无烟场所建设;引导市民自觉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与戒烟控烟;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加大宣传力度,为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广州市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控烟条例》修订作为控烟工作的主要任务。

自2026年5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电子烟同样被纳入管控范围。《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及公共场所控烟的宣传教育,并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中小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条例明确禁止在以下两类场所吸烟(含电子烟):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影剧院、商场、书店、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车站候车室、机场候机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轿厢等室内公共场所,但划定的吸烟区或吸烟室除外。二是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此外,条例也倡导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应合理避开他人。

每年“无烟日”前夕,总会暴发一系列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反烟”事件,今年也不例外,甚至比往年更为激烈一些。先是“深圳公交站台劝烟泼饮料事件”, 然后是“上海迪士尼门口劝烟打架事件”,然后是“绿皮火车吸烟处吸烟被投诉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都被推上了“热搜”榜首,其中还穿插几起类似“外卖小哥等餐时露天吸烟被指责” 等小事件,大小事件掺杂在一起,却令人看出了一些相似的操作,例如都是先主动出击言辞激烈开展“反烟”动作,同时拍“小视频”发到网上挑起事端,然后配“小作文”煽情引起网络发酵,然后输出主要观点和诉求引导舆论等。更为诡异的是,在这两年的反烟事件中,都有人借反对二手烟问题强烈推崇国外流行的尼古丁袋,这不禁令人后背生凉。一些网络大V不无担心地指出——吸烟人群与不吸烟人群的矛盾和冲突是有的,但有人“借烟生事”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社会舆论真的被这类“假借控烟”的行为带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模糊控烟焦点,不但消耗了公共管理资源,冲淡了控烟主题,还会为新型成瘾品打开口子。尼古丁袋等产品目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如果通过炒作“二手烟危害”成功引发公众恐慌,再顺势推出所谓的“无烟替代品”,这无异于“前门拒虎,后门进狼”,结果就是,在“二手烟”之后,我们真的会迎来“更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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