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是解放初期青岛华生烟草公司生产的卷烟牌号,也是这家烟草公司生产的唯一牌号。八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东方红”烟标,就感到它与众不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东方红”烟标的构思非常巧妙:辽阔的大海、汹涌的波涛、冉冉升起的红日和光芒万丈的朝霞组合在方寸之间,场面恢弘,气势磅礴。上面的“东方红”三个大字醒目突出,与图案相呼应,营造出一种宏伟庄严的意境,给人以激动人心、肃穆起敬的强烈感受。
那个时期的烟标大多数以山水鸟兽、草木花卉、楼阁殿宇、山川古迹等为题材,具体直白,缺乏意境。相比之下,“东方红”烟标确实高人一筹。
“东方红”烟标上的标注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古今中外的烟标上,一般都只标注生产厂家,不会标注它的性质。“东方红”烟标不同,它不仅标明自己的生产厂家——华生烟草公司,还在前面加上“公营”二字,标明企业性质。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相吻合,也是烟草行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见证。
在青岛市档案馆,存有华生烟草公司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华生烟草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开业登记表、资产负债登记表、申请歇业申请表等。
资料显示,华生烟草公司成立于1950年12月,经理是王树荣,江苏省六合人;厂址在青岛市章丘路22号,有小型卷烟机、切烟机、压烟机、电机各1台,工人22人、职员5人,生产牌号只有“东方红”;1951年11月申请歇业。华生烟草公司从成立到撤销,历时不到一年。
华生烟草公司的档案资料中,有一封山东大学给青岛市工商局的函,对我们深入了解这家存世不到一年的烟草公司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封函是1951年11月27日发出的,内容不长:“本校附属单位华生烟草公司因亏本巨大,不能继续经营。特呈请竭业,并请准予撤销该公司之名义为荷。特此证明。”
这封函揭示出“公营”的含义:华生烟草公司是山东大学投资成立的,是山东大学的“附属单位”;也揭示了歇业撤销的原因:“因亏本巨大,不能继续经营。”
“东方红”烟标
华生烟草公司营业证
山东大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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