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云霄一手香烟“千虑一失”

云霄一手香烟“千虑一失”

在近日发生的云霄市一手香烟案中,检察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化名为“林海”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该起案件始于近些年来,云霄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地市面上存在大量标有“一手香烟”商标的香烟,但经查实,这些香烟并非出自江西省南昌市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烟草公司”),而是由其他厂家仿冒生产。

经过缜密调查,执法人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林海。林海在云霄市经营一家烟酒批发部,长期从外地购入仿冒“一手香烟”商标的香烟,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销售出去。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执法人员对林海的仓库和店铺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1000余条仿冒“一手香烟”商标的香烟。经南昌烟草公司鉴定,这些香烟均为假冒产品。

经审讯,林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为了谋取暴利,自己明知这些香烟是假冒产品,但仍然大肆进货销售。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林海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该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林海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拟对林海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的量刑建议。

此案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广大经营者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以免落入假冒伪劣产品的陷阱。

执法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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